金百利

202512193112
Investor Relations

投资者关系

  • 金百利(香港)

    t01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4楼6409室

    t02电话:+852 2968 1113

    t03传真:+852 2968 1080

    t04电邮:ir@kangdaep.com

  • 金百利(重庆)

    t01地址:中国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 72 号

    t02电话:+86-23-6186 7666

    t03传真:+86-23-6186 7686

    t04电邮:ir@kangdaep.com

颁布企业通讯


    凭据香港结合买卖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定(「上市规定」)新规定第 2.07A条1 以及金百利(「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3颁布本公司日后的企业通讯(「企业通讯2」) ,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本大局的企业通讯。。

就此而言 ,以下铺排将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

铺排

1.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4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若是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5 ,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大局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连统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 ,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2.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kangdaep.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颁布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于企业通讯刊发日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仅在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时)向股东发送企业通讯网站版本6的登载通知 ,该通知将同时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

为了增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电子通讯 ,本公司建议股东随时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发出合理书面通知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Kangda.ecom@computershare.com.hk向本公司提供其电子邮箱地址。。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若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 ,本公司将依照上述铺排行事。。若是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投递信息” ,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定。。

索取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

对于因任何原因难以接管或接见本公司网站或但愿收取所有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的股东 ,本公司将应股东发送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angda.ecom@computershare.com.hk的书面大局要求 ,实时地将有关企业通讯的印刷本免费向其寄发。。

请把稳 ,股东以印刷本大局收取企业通讯的偏好选择将一向有效 ,除非被撤销或取代 ,或直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以较早者为准)。。若是股东但愿持续收到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 ,则需作进一步书面要求。。

注: 

1.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2.企业通讯蕴含本公司颁布或将予颁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公共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 ,其中蕴含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汇报 ,公司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汇报以及(如合用)财政提要汇报;;; (b) 中期汇报及(如合用)中期提要汇报;;; (c) 季度汇报(如有);;; (d) 会议公告;;; (e) 上市文件;;; (f) 通函;;; (g) 代表委任表格。。

3.本公司证券持有人。。

4.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批示其拟若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权势的企业通讯。。

5.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若是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投递信息” ,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定。。

6.在本公司网站上颁布的中英文版本之企业通讯电子版。。